数据主体权利
作为数据主体,我们希望提醒您,根据《个人数据保护法》(KVKK)第11条,您拥有以下权利:
- 了解个人数据是否被处理;
- 如果个人数据已被处理,有权要求获取相关信息;
- 了解数据处理的目的,以及个人数据的使用是否符合其目的;
- 了解个人数据在境内或境外被转移给了哪些第三方;
- 在个人数据不完整或处理不正确的情况下,有权要求更正;
- 有权要求删除或销毁个人数据;
- 在个人数据被更正、删除或销毁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将这些操作通知已接收数据的第三方;
- 对于仅通过自动化系统分析已处理的个人数据而产生对数据主体不利的后果,有权提出异议;
- 因个人数据被非法处理而遭受损失的情况下,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请求,请随时通过 asimokat@iprtr.com 与我们联系。